“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制定《“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印发通知。现对《行动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在就近满足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和维护群众身体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形势下,为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尤其是医疗服务能力,2018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先后启动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先后制定印发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和《社区医院基本标准》等4项标准,为各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供了参考。活动开展以来,各地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投入,指导和支持基层机构对照标准补短板、强弱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22年底,全国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68%,累计建成社区医院超过3800个,群众看病就医环境明显改善,两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得到各方的普遍认可。2024年是落实“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各项要求承上启下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基层为重点,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决定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基层就医的获得感和感受度。
二、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的目标是什么?
《行动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要求,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均衡布局。到2025年,服务人口超过1万人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能力标准,全国达到推荐标准的机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东、中、西部省份分别达到30%、20%和10%以上。全国每年新增社区医院500个以上。以省为单位,2025年达到服务能力标准的村卫生室比例达到40%以上。到2025年,包括个体举办在内的村卫生室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比例在50%以上。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行动方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方面提出哪些任务要求?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行动方案》从机构建设层面提出如下具体任务要求:一是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二是指导各地主要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对照《社区医院基本标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并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公益属性不变;三是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服务人口较多、距离县城较远、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中心卫生院,有条件的达到二级医院水平;四是根据《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强化和拓展符合功能定位的医疗服务,积极通过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室医保结算。
四、《行动方案》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医疗应急和儿科建设方面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一是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中医馆建设,加强中医医师配备,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条件。二是补齐医疗应急和传染病应对及儿科等短板,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急救和转诊转运能力,指导达到能力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化的发热诊室(传染病诊室);在全科医师队伍中普及儿科诊疗知识,尤其是季节性传染病救治内容,有效发挥分级分层分流救治的作用。
五、《行动方案》在加强基层卫生人员配备和培训方面有什么要求?
《行动方案》提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辖区居民服务需要和社区医院建设情况,配齐全科、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中医、护理、药学、检验、影像、康复、精神卫生防治、心理健康、公共卫生等各类适宜人才。面向基层加强住院医师、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中医、护理、药学、医技、康复等医务人员培训,有计划选派基层骨干人员赴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六、《行动方案》对基层信息化建设提出哪些具体举措?
《行动方案》从加快统筹建设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加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建设完善基层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等方面,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要求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明确1名经县级及以上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信息管理人员。提出用信息化提升法定报告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报送质量,到2025年基本实现在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信息并按程序报告。
七、《行动方案》对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出哪些具体举措?
《行动方案》提出要规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标识,提高机构视觉形象辨识度,绿化美化机构环境。规范统一医务人员着装,做到言语和善、举止文明、态度热情。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布局,探索合理设置全科诊疗(慢病管理)、专科服务、预防保健(妇幼保健)、中医药服务、医学康复等相对集中的服务区,提高服务的综合性和连贯性。推行“一人一诊室”,保护患者隐私。优化就诊流程,实行预约诊疗,减少服务对象候诊时间,改进挂号、缴费、打印报告等点位布置,减少人员动线交叉流动。提供慢性病长期处方服务和缺药登记配送服务,改善药事服务水平。为慢性病患者提供饮食、运动建议,推广非药物治疗方法。设置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保留一定的人工服务,改造无障碍通道,提供轮椅、担架等便民设施。
八、《行动方案》在行风建设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行动方案》提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基层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指导,实现省级对地市、地市对县区、县区对机构三年全覆盖。对违反九项准则的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其所在机构不能参加当年申报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或者推荐标准的复核。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专门科室或者人员负责医保管理工作,每年及时开展医保基金有关制度和政策培训及基金使用情况自查,严格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
九、《行动方案》在安全生产方面提出哪些要求?
《行动方案》提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全员培训;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对上年度医疗质量安全、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情况开展一次分析评价,按照要求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或者建立、参加医疗风险基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年度重点工作,确定预算和资金投入,满足设施设备配置和更新需要,加强机构安全生产人防、技防、物防工作。
十、如何落实好《行动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调各地要对照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加强工作统筹。强调各地要将开展三年行动工作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城市医疗集团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统筹衔接;与乡村振兴、城乡社区建设、促进边境地区发展等国家重点工作统筹衔接。三是加强宣传引导,为开展三年行动持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发掘、树立和宣传先进人物和机构典型,调动和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内生动力。